教务处:关于启动各专业实验课程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山西大学教学工作通知
2014年第21号
各学院:
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学校2014年行政工作任务和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启动各专业实验课程体系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要充分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各学院认真梳理所属专业的实验教学环节,以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学校实验教学体系化建设,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
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精心设置实验项目,科学设计层次化、多样化、开放化的实验教学体系,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内容
1、优化实验教学内容,完善各专业实验教学课程体系。
根据本专业特点,在保持本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完整性、连贯性和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按照基础层、专业基础层、专业层、综合提高层等四个递进层次设计本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梳理相对应的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
2、根据四个递进层次将实验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综合提高课四类,实验项目类型分为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五类,各学院认真梳理所属专业实验环节,合理调整实验项目内容,所有实验项目中(按专业分)演示性、验证性实验项目比例不能超过18%,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不得低于70%。实验课程原则上须独立设课,单独考核、单独计算学分。
3、形成各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结构框图(参考格式见附件1)。
4、形成各专业实验教学培养计划(参考格式见附件2)。
5、针对基础层、专业基础层、专业层的实验课程制定实验课程大纲及实验项目指导书,明确各实验项目学生应达到的基本能力要求(参考格式见附件3、4)。
6、针对综合提高层进行具有专业特色的研究性实验课程设计,要求各专业开设综合提高层实验课程1-2门,教师结合科研成果或与相关学科研究所(中心)联合进行科研项目成果向本科生实验项目转化,建设系统级、学科交叉的研究性实验项目。
7、各学院各专业应充分合理利用一省一校教学平台类建设项目经费,在有效利用有限资金的前提下,结合购置仪器设备进一步优化实验教学内容,稳步推进实验课程体系建设。
三、时间安排
1、3月17日—4月30日,各学院根据建设内容,准备所需材料。
4月30日前,各学院将拟定的各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结构框图、各专业实验教学培养计划、实验课程大纲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实验项目指导书由各学院自行审核。
2、5月1日—15日,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4、6月,教务处统一编印各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结构框图、各专业实验教学培养计划、实验课程大纲。
附件1:各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结构框图(参考)
附件2:专业实验教学培养计划(参考)
附件3:实验教学大纲(参考)
附件4:实验项目指导书格式(参考)
教务处
2014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4:实验指导书.doc
附件3:实验课教学大纲.doc
附件2:专业实验教学培养计划.doc
附件1: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结构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