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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学校规定,在本科教学中因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变化及招生规模扩大等因素,院系需从校外聘请或校内退休教师中返聘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必须经教务处、校领导同意方可聘用。
为加强外聘(返聘)教师管理,确保本科教学质量,请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报告,并如实填写《山西大学外聘(返聘)任课教师登记表》,于2015年2月3日晚18点前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由教务处汇总上报校领导批准后,各院系可聘用外聘(返聘)教师承担2014-2015-3学期的本科教学工作。
联系人: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7011700
教 务 处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