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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度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具体安排的通知

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2015年 第55号

各院系:
  根据2015年6月1日“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对我校2015年度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度山西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表)。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五个方面。各项目组请于2015年9月2日前上报中期检查表(要求纸质材料5份并签字盖章)及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等支撑材料。
    材料报送地址:坞城校区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高帆,联系方式:7011913;大东关校区报送至成教楼一层东面,联系人:李冠芳,联系方式:2646280。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不予参加本次答辩。
  三、答辩时间与地点安排
  1、答辩时间、地点
  9月11日下午14:30~18:00,坞城校区共分4组,第一组文科楼206,第二组文科楼208,第三组文科楼209,第四组文科楼210;大东关校区共分1组,主教学楼B204,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2、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0分钟(项目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项目组人员请提前半小时到场。项目负责人须用PPT进行演示说明,并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程序等,若不方便可用实物照片说明)。  
  3、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结果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四、检查结果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1、被评为优、良的项目将作为下一步重点交流的项目,并作为结题验收评优的依据。
  2、被评为中、差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经专家检查通过后方可继续实施和使用第二期项目经费;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实施。
  3、被终止项目的参与学生不得再次申报下一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教务处
                                   2015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分组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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