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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2015年 第39号
各院系:
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山西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15年度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度山西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五个方面。
三、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中期检查学校将采取项目组自查、院系检查、学校组织中期答辩会的形式进行。
1、项目自查(6月8日-6月21日)
项目组应全面总结前期研究工作,认真填写《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同时整理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于6月21日前将《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要求纸质材料5份)、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交至所在院系。
2、院系检查(6月22日-开学第一周)
各院系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中的“学院意见”一栏,督促项目学生暑期做好项目的研究及中期答辩准备工作,并于9月4日前将审查通过后的《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要求纸质材料5份并签字盖章)和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中期检查答辩会
(1)、答辩时间、地点
9月11日下午14:30~18:00,分组情况及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2)、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0分钟(项目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项目组人员请提前半小时到场。项目负责人须用PPT进行演示说明,并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程序等,若不方便可用实物照片说明)。
(3)、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结果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四、检查结果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1、被评为优、良的项目将作为下一步重点交流的项目,并作为结题验收评优的依据。
2、被评为中、差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经专家检查通过后方可继续实施和使用第二期项目经费;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实施。
3、被终止项目的参与学生不得再次申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教务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