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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2014 40

各学院:

根据《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SRT)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第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项目组自查(名单见附件1)、学院和学校组织答辩检查的形式进行。

1、项目自查(56日—520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同时整理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撰写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设计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后于519日前将结题验收表(要求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相关材料及学术论文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学校检查(521日—63日)

1)各学院将答辩检查日期提前三天告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派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检查相关工作。

2)各学院认真填写答辩检查表中的“学院意见”一栏,并于63日前统一将审查通过后的《山西大学本科生第十一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学术论文及相关材料、《山西大学第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术论文请按要求排版后发至sjjxk@sxu.edu.cn),如有发表的论文,请一并提交论文杂志原刊及论文复印件各一份。

二、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优、良、中、差。结果为优、良、中的项目将记取科研训练学分,报销全部项目经费;结果为差的项目将不予记取科研训练学分,并只予报销一半项目经费。

2、学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注明山西大学科研训练项目资助),请提交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版面费予以报销。

                              

                                                                                                 教务处

                             201455
相关附件:
  • 附件1.山西大学第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名单.xls
  • 附件2.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 附件3.学术论文要求.doc
  • 附件4.山西大学第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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