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大型仪器设备是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础条件。为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规范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的论证工作,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发挥好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等专项资金的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修订的“山西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流程”和相关要求(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疑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金老师,电话:7010585。
特此通知
附件:一、山西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流程
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意见(范本)
三、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论证专家推荐表
四、山西大学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山西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流程.doc
附件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意见(范本).doc
附件三: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论证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四:山西大学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