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学校决定实施第十二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在“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的实施原则下,鼓励以本科生为主体的自主科研项目,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的项目。资助范围包括:专业性研究项目;实验教学中的创新性实验项目;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它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立项年限原则上定为一年(2014.4—2015.5),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3、科研训练项目参加对象须为2012级在校本科生,每个项目参加的学生人数为2-4人(第一人为项目负责人,鼓励学生跨学科交叉组队)。每个学生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4、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20项。
二、立项程序
1、申请学生须联系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申请表》(附表1),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经费预算须清楚、客观、合理)。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论证,遴选、确定报送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申请表》(纸制版,每个项目4份)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报送《第十二期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立项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至sjjxk@sxu.edu.cn,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以及资助额度(1000-2000元/项),并在校园网公布,同时作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备选项目。
4、参加项目的人员及项目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允许擅自改动。
三、项目管理
1、教务处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经费按“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时应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参见《山西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2、中期检查于2014年11~12月进行,采取学校抽取部分项目进行中期答辩、其余项目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的办法。各项目须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汇总后与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若中期检查不合格,终止项目资助。
3、结题验收于2015年5~6月进行,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负责实施。结题验收时,须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项目组成员应全部到场汇报和答辩,提交一篇完整的科技论文,并提供一定形式的成果,如总结报告、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实物等。
附件1、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2、第十二期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立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2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第十二期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立项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