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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化学化工学院在职工程硕士/职业教师硕士复试细则

 

一、复试时间

复试考生 2014117日到化学化工学院教务室进行信息登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分数线

1. 工程硕士(化学工程、制药工程)复试分数线为:

有学位考生的复试线为GCT总成绩180分;无学位考生的复试线为GCT总成绩192分;

   2.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应用化学专业)复试分数线为190分。

三、资格审查

具体参见研究生院通知。

四、笔试科目及内容

1.政治理论考试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应用化学专业)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统一考试,时间地点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2. 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117日下午16301930;地点:化学化工学院2阶梯教室。工程硕士(化学工程、制药工程)、职业学校教师(应用化学专业)统一参加由化学化工学院组织的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无机化学(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综合面试时间:118日上午900,化学化工学院B2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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