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安排,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落实,采取得力措施,责任到人,以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
2、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对实验室有毒、有害、易爆、易燃、危险品、放射性物品等要高度重视,逐一详查,并且要做好检查记录,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检查工作。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的应急工作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对放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经过单位批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使用、值班和带班记录。严禁学生在实验室住宿和违章使用电器。
4、对药品库等要害部位要强化防范意识,切实提高警惕。除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外,要做到每天巡查,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我们将同时进行实验室安全督促检查,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教务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