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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山西大学第二届影像作品大赛的通知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激发大学生的创作潜能,引导大学生用青春的激情诠释对生活的思考,鼓励大学生用影像纪录精彩生活、抒发真挚情感、讲述动人故事,提高广大在校生的动手与创新能力,我校将于2013-2014第一学期举办山西大学第二届影像作品大赛。本次大赛由山西大学教务处主办,山西大学文学院承办。
  一、活动主题:“三晋风采 魅力山大”
  二、参赛对象:在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
  三、比赛办法:
  (一)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分设图片摄影与微电影两个竞赛单元。
  图片摄影竞赛单元:
  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每名参赛者可提供单幅图片或4-8张的组照作为参赛作品。
  微电影竞赛单元:
参赛影片类型可以是剧情片、纪录片或创意短片。其中剧情片与纪录片要求片长在30分钟以内,创意短片不超过5分钟。参赛者提交作品时需注明其作品类型。
  (二)作品形式:
  图片摄影竞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非数字格式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反转片请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作品请勿装裱。数字相机拍摄的作品可直接上传至指定邮箱,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微电影竞赛单元的参赛作品其画面分辨率为720*576或1280*720,制式为PAL制。参赛作品格式须为MOV、MPEG2、MPEG4、AVI其中之一。
  (三)参赛作品:
  参赛的图片摄影与微电影作品须符合活动主题。
参赛作品要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四、参赛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作者原创(微电影参赛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作者承担法律责任,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引起的版权纠纷将不承担责任。
  (二)参赛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三)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所有征集作品具有编辑并在媒体使用的权利。
  (四)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原稿。
  五、参赛作品提交和评审
  请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至大赛组委会(文学院传媒实验教学中心)。联系人:麻林森。联系方式:7010466。
  数码摄影作品发送至:malinsen@163.com;微电影作品需制作成数据光盘报送。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图片摄影竞赛单元设一、二、三等奖。
  微电影竞赛单元分别设置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表演奖等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1:山西大学第二届影像作品大赛图片摄影竞赛单元报名表
  附件2:山西大学第二届影像作品大赛微电影竞赛单元报名表


                               教务处
                               文学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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