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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2019年工作任务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现对校内公用房出租出借和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查对象
校内所有单位,含党政、群团、教辅部门,各学院(系)及一级研究单位,大东关校区由大东关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二、清查范围
1、校内各单位出租出借学校资产(场地、房屋)情况(含长期及临时性出租房屋、场地,楼顶架设的校外单位设施,校内安装的自助银亭、自动售货机等)。
2、与校内单位签订合同占用学校场地设施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核实相关信息,不漏报、不瞒报,确保清查范围的全覆盖和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学校将组成清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查。
2、各单位报送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 年4月1日前报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电子版发送至:zhanglR@sxu.edu.cn,或张立荣站内信,联系人:张立荣,联系电话:7011856。
附件:山西大学公房出租出借和经营性资产清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