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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所(中心):
根据《山西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山大资产字[2009]3号文件精神,为使新生熟悉和掌握实验室用水、电、气方面的常识和实验室消防安全知识,充分认识化学药品安全使用的重要性,确保实验操作规范和实验室安全。学校决定对2012级新入校本科生、研究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现在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对本科新生,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本科新生人手一册《实验室安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各单位在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时,应按照《手册》的要求,要求新生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见手册28、29页),所签订的责任书由所在学院整理装订后于10月16日前交回我处。
2、对新入校的研究生,在进入实验室各单位须按照《手册》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特点,自行组织新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3、请各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手册领取表”(见附件1、2),本科生由新生班主任领取,研究所、中心由主管新生工作的老师领取。领取时间:9月17日、18日(星期一、二),领取地点:办公2楼403室,联系人:王星军,电话:7011401-803。
4、新生安全教育工作已纳入学校年度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中,并作为安全检查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并将组织和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台账记录。
5、对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的单位,学校将提出批评;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山西大学实验室安全防范预案》中的事故处理与奖惩办法执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