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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实验室档案和基本信息的收集,扎实推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建设,现将《山西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山西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山西大学实验室档案和基本信息收集管理办法》下发(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