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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院系、研究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要求,现对我校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见附件一)2016/2017学年(2016.9.1—2017.8.31)使用情况进行填报。请有关单位认真核对仪器信息,及时填报《山西大学贵重仪器设备2016/2017学年使用情况表》(见附件二),填写内容请参考表内批注。
上报时间:2017年9月 12 日下午6点前,仪器负责人将《山西大学贵重仪器设备2016/2017学年使用情况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办公一楼国有资产管理处209室,联系人:苗玺 ;联系电话:7011401。
请有关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及时提醒贵重仪器负责人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附件一:《山西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信息清单》
附件二:《山西大学贵重仪器设备2016/2017学年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