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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晋教高函【201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将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第二轮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参赛项目要求: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 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①“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鱼等;
②“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③“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④“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⑤“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⑥“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 日后注册) ,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l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赛程安排
1、2016年5月9日——2016年6月30日:参赛报名。
学生自由组队并报名,填写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一)并发送至大赛电子信箱,并用“学生所在院系+姓名”的方式命名报名表文件。同时提交“项目计划书”,其内容见项目计划书的评审规则。
所有参赛团队均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参赛报名无名额限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2、2016年7月11日:学校将组织竞赛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确定大赛校级获奖名单,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竞赛,并对参赛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指导。
五、大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吕国英,电话:13663511386 ,地址:计数楼324,大赛电子邮箱:sdjsjxy@163.com。
请各院系做好广泛宣传发动,报名表、参赛作品(项目计划书)材料均按上述规定时间提交到大赛电子邮箱。
教务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