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首页|山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欢迎您来到山西大学化学实验中心!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条码粘贴规范

  1、为了方便查验,便于开展的固定资产清查,将条形码标签粘贴在设备表面较醒目的位置;
  2、条形码标签应该粘贴在设备表面平坦之处,粘贴条形码标签必须保持平整,不能弯曲;
  3、办公桌、工作台、微机桌等办公设备,粘贴条形码贴在所露侧面视觉大的一面左上角位置,并与桌面呈水平状;文件橱可粘贴在上层正面左上角,文件备橱单独粘贴在左上角;
  4、计算机、服务器、投影仪、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UPS等小型设备,条形码与设备商标或设备条码并排粘贴;实验室小型设备可参照上述办法粘贴。壁挂式空调、立式柜机空调的条形码可与商标并排粘贴;
  5、对不易挪动的大型实验室设备,商标在正面的,条形码与商标并排粘贴;双侧面露出的,以右侧面左上角为主;单侧面露出的,以露出面左上角为主;
  6、木制沙发、茶几,条形码直接粘贴在侧面外框上,皮沙发、布艺沙发可粘贴在侧面容易查验的位置,办公椅以背面中下部位为宜;
  7、照相机、小型摄像机等小型设备,条形码可粘贴在固定资产领用单第三联上,由部门资产管理员统一保管;
  8、凳子,将条形码粘贴在凳子背面的中间;
  9、以上不包括的项目,可视情况粘贴,不论贴在资产实物上还是贴在固定资产领用单第三联上,部门资产管理员都应妥善管理;
  10、条形码粘贴时,一定要核对资产信息表的分类号,使用人、购置日期粘贴,避免贴错资产。
  备注:条码粘贴位置应遵循整齐、方便、粘贴牢固、不被碰擦、利于清产核资查验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粘贴。
 

学校首页|学院首页|院长信箱|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