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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2015年12月15日以来,我处对已完成的招标采购项目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因年末省财政对2013年和2014年下达的项目经费的结余资金予以收回,计财处于2015年12月4日通知各相关负责人务必于2015年12月15日前办理财务报销或借款手续。为此,现对2015年12月15日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所需的项目经费进行核实。请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尽快落实采购项目经费情况,于2016年3月11日下午18点前报国资处211室。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7010670。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12月15日后政府采购项目所签合同明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