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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2015年 第80号
各学院(系):
根据《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SRT)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第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项目组自查(名单见附件1)、院系和学校组织答辩检查的形式进行。
1、项目自查(12月8日—12月18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同时整理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撰写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设计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后于12月18日前将结题验收表(要求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相关材料及学术论文交至所在院系。
2、院系、学校检查(12月21日—12月30日)
(1)各院系组织院系教指委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检查表中的“验收专家组结论”一栏,并给出验收结果(成绩),由教学院长、系副主任认真填写“学院(系)意见”一栏。
(2)各院系将答辩验收日期提前三天告知教务处(坞城校区:实践教学科杨老师,电话:7011913;大东关校区:教务管理办公室李老师,电话:2646280),学校将派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检查相关工作。
(3)各院系于12月31日前统一将审查通过后的《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项目研究日志(或笔记)、学术论文及相关材料归档备查,并将学术论文电子版(按附件3格式要求排版)、《山西大学第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及纸制版1份(教学院长、系副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
坞城校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sxu.edu.cn
大东关校区:教务管理办公室,邮箱:liguanfang@sxu.edu.cn。
如有发表的论文,请一并提交论文杂志原刊。
二、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优、良、中、差。结果为优、良、中的项目将记取科研训练学分,报销全部项目经费;结果为差的项目将不予记取科研训练学分,并只予报销一半项目经费。
2、学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注明山西大学科研训练项目资助),请提交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版面费予以报销。
教务处
2015年12月8日